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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个单位和个人荣获第十届“中华环境奖”

2019-11-15 16:06:31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高敬)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最高的社会性奖励——第十届“中华环境奖”14日在京揭晓。23个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获得了这一荣誉。

  第十届“中华环境奖”评选活动在城镇环境、环境管理、企业环保、生态保护、环保宣教等5个方面共评选出23个获奖单位及个人。其中,贵州省赤水市、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畜牧总站草业处副处长董永平、安吉县妇女联合会共5个单位或个人获得本届“中华环境奖”,山西省右玉县等18个单位及个人获得了“中华环境奖”优秀奖。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庄国泰在颁奖典礼上表示,本届“中华环境奖”的主题是“生态兴则文明兴”,目的是激励更多人投身生态文明建设。他说,“中华环境奖”评选和表彰活动的意义在于发现和树立建设生态文明的优秀典型,并以他们为榜样去激励和带动身边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队伍中来,从而创造一个“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良好社会氛围,构筑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社会行动体系。

  据了解,“中华环境奖”于2000年设立,每两年一届,已先后举办了十届,共表彰和奖励了200多个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生态环境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中华环境奖”组委会,开展了第十届“中华环境奖”评选及表彰工作。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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