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福建省首次将三类困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2019-10-04 15:57:27 福建日报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日前出台,进一步明确临时救助范围、救助方式和标准,规范审核审批流程,有效强化临时救助兜底保障作用。《规范》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新规指出,临时救助不针对特定人群、身份,只确定是否发生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规范》首次将三类困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因实施危房改造、灾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易地搬迁造成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和个人、特困人员;因生活不能自理集中供养或因病住院照料护理需求,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出现严重困难的特困人员;因生活成本增加,导致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和个人。

《规范》还首次明确,救助方式包括救助金、实物和提供转介服务。支出型救助对象原则上救助时长不超过6个月。急难型救助对象,困难程度较轻的,及时予以2000元(含)以下救助,且不得低于当地单人次1个月救助金额;对困难持续时间较长、后续支出压力较大的急难型救助对象,可在给予急难型救助后转为支出型救助对象,并按支出型救助对象审核审批程序进行二次救助。(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林静 周美锋)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