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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出台28项措施服务山东自贸试验区建设

2019-09-19 09:10:16 海关总署

9月11日,青岛海关出台5方面28项措施,全力服务山东自贸试验区建设,推动山东省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发展海洋经济、形成对外开放新高地。

青岛海关出台5个方面措施主要包括:发挥高地引领作用,推动综合保税区转型发展;提升经略海洋能力,推进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拓展港航辐射功能,助力打造世界一流海洋港口;推动陆海统筹发展,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全面履行海关职责,主动服务山东经济社会发展。

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自贸试验区的重要政策载体和平台支撑,对开展国际贸易、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具有标杆拉动作用和政策溢出效应。在推动综合保税区转型发展方面,青岛海关将全面实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委托加工等政策,支持打造先进加工制造中心;推动创新创业,重点支持海洋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高端产品的研发,推动打造新型研发设计中心;实施便捷进出区管理模式,推进贸易便利化,支持打造大宗货物分拨中心;促进开展飞机、船舶、海洋工程结构物等进口维修、再制造业务,延伸产业链条,打造高端检测维修中心;对注册在综合保税区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按物流实际需要,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培育新动能,支持打造特色销售服务中心。

在推进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面,青岛海关将对国外海域捕获并运回国内销售的目录内水产品免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促进中转水产品贸易发展,促进加工贸易水产品内销便利化,支持建设东北亚水产品加工及贸易中心;充分运用减免税、保税等政策,支持企业拓展维修等新兴业务,探索建立以企业集团为单元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促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聚集区;完善“全球采购、保税直供”邮轮供船作业模式,进一步优化海关监管模式,全方位联动,助力打造中国北方邮轮中心;积极开展国外优良海洋种质资源的检疫准入工作,优化海洋生物种质资源进口许可程序,推动一流优良海洋种质资源港建设。

在助力打造世界一流海洋港口方面,青岛海关将支持开展中转集拼业务,拓展海运国际中转集拼业务试点范围,保障中转集拼货物快速通关,打造国际领先中转港;支持青岛适时增加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数量,升级完善海关监管设施,实施便利化监管模式,提升整车进口口岸竞争力;支持指定监管场地建设,放大指定口岸优势,助力山东食品农产品进出口示范口岸和集散中心建设,全力打造全国进出口食品农产品集散地;支持扩大保税燃料油跨关区直供业务范围,支持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供应业务,探索开展不同税号下保税油品混兑调和业务,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保税燃料油供船港;扩大进口矿产品“先放后检”范围,积极开展第三方检验鉴定结果采信,优化进口矿产品检验流程,降低通关成本,助力打造全国性矿产品集散中心;全面探索海关“智慧监管”新版本,扩大“先期机检”“智能审像”“自动识别”等先进系统应用范围,实现“顺势监管”协同打造一流智慧港口;全面推广“单一窗口”船舶申报“一单多报”,对中韩定期班轮,推行“电讯申报、无疫通行”检疫监管模式,提高船舶出入境速度;积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着眼长远发展,前瞻性研究自由贸易港海关监管模式。

在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方面,青岛海关将支持全面推行全程提单,优化物流通关模式,延伸港口功能,打通海铁联运的“最后一公里”;探索“一站多港一体化”物流作业,发挥多式联运监管中心“海路空铁”衔接一体的国际物流枢纽功能优势,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物流枢纽中心;支持依托山东各海港、空港与仁川海港、空港开展“多港联动”,健全口岸合作机制,打造中韩陆海物流黄金通道;探索与日本、韩国合作确定鲜活农副产品目录清单,探索开通鲜活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扩大山东对日韩贸易优势;创新实施“线下实物体验、线上平台下单,境外直邮到家或综合保税区内快速配送”新模式,形成跨境电商业务新的增长极;加强中日、中韩海关间互认合作,加强AEO企业培育示范点建设,不断提升AEO企业通关便利化水平,增强AEO企业的获得感。

此外,在全面履行海关职责主动服务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青岛海关将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保持打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进出口秩序;加强海关国际合作,创造良好外部通关环境;创新协调员制度,共同构筑亲清关企关系;提升统计分析能力,提供科学高效决策支持。

山东自贸试验区的获批建设为山东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带来了新的机遇,也为海关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青岛海关表示,将坚持突出特色、高点对标,不断探索制度创新,形成“高地效应”“溢出效应”,争取形成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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