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入式钢圆筒结构设计与施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水运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 167-13—2019,现予发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第3.1.8.5款、第5.3.3条、第5.4.1条、第6.3.11.2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9年8月29日
《插入式钢圆筒结构设计与施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水运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 167-13—2019,现予发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第3.1.8.5款、第5.3.3条、第5.4.1条、第6.3.11.2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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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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