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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加强民用“三表”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19-08-08 01:05:35 江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加强民用“三表”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下发通知,决定自7月起至10月底在全省开展加强民用水、电、气“三表”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督促民用“三表”制造企业和供电、供水、供气服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服务意识。

二是把好新建住宅建筑安装的民用“三表”质量关,对未经首次检定或首次检定不合格的民用“三表”,不得安装和使用。

三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配合、互通信息,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民用“三表”监管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每年组织对民用“三表”首检情况、轮换情况和新建住宅建筑民用“三表”进行抽查,加大后续处理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民用“三表”授权计量检定机构要加强相关计量标准装置的建设和管理,提升检定能力和水平,及时做好民用“三表”检定工作,规范检定行为,确保检定工作质量。

五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计量纠纷并反馈结果。供电、供水、供气服务企业对人民群众举报的失准民用“三表”,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更换。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每年7月底前采集辖区内供电、供水、供气服务企业上报的在用民用“三表”情况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并于每年12月底前做好对口定期更新工作。

民用“三表”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量值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完善监管机制为基础,加强计量监管,对民用“三表”的相关信息做到“心中有底数”,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稿源:省局计量处

通讯员:余颐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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