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在上周末,证监会还宣布依法对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嫌拒绝阻碍证券执法案,做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证监会强调,本案系首例因不配合检查、调查被证监会立案查处的案件,证监会依据证券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已对深大通予以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主要责任人员采取终身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四条,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在进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证券市场禁入决定后立即停止从事证券业务或者停止履行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并由其所在机构按规定的程序解除其被禁止担任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