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走步机”!不是“跑步机”!
金华为企业拿到一张新行业“准生证”
本报讯 “新型‘平板走步机’是一种创新产品,不适用于‘跑步机’的国家标准。”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钟柏连在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走步机”产品适用标准的书面答复后,终于松了一口气。这一次,国家有关部委为金华企业一锤定音,一个困扰了他近半年的“走步机”黑户难题终于被破解。
金华市的浙江荣顺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跑步机生产已有11年,年销售额超3亿元。为满足现代人喜欢在家健身,又不愿在家摆放体积较大的跑步机的心理,去年3月,该公司顺应市场潮流,开发了一款叫“佑美”的平板走步机产品,每台售价八九百元。
这种新型平板走步机外形小巧、结构简单,如同一张滑板,其踏板厚度仅十几厘米,可折叠,不用时可以塞到沙发、床底下,还可以挂在墙上。
新产品一经推出就广受消费者喜爱,日均能卖150台,销量颇为可观。
然而好景不长,去年6月,企业推出这款产品后,有人举报该产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因为根据《固定式健身器材》国家标准规定,跑步机必须要有安全扶手、操控面板等保护健身者安全的控件。
“确实没有安全扶手,但我们把产品最高运动时速降到了6公里/小时,远低于普通家用跑步机12~14公里/小时的速度,能够确保安全。”荣顺科技总经理顾军辉说。
尽管如此,按照监管要求,平板走步机的生产和销售却不得不停止,公司损失近1000万元。
金华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前期“三服务”走访调研中发现,在永康、武义等地,从事类似平板走步机研发、设计、生产的企业有20多家,均面临同样的难题。
一边是举报人手握质量标准不依不饶,一边是企业创新产品需要支持,但标准只有一个。面对“烫手山芋”,金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今年以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多次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走访调研。通过现场测试,工作人员发现,最高6公里/小时的运行速度,使得人们在使用该产品时不像是跑步而更像走路,即使没有扶手,其安全性、可控性也不亚于传统跑步机。
在此基础上,该局层层上报,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组织行业协会和相关专家,就新型平板跑步机有关标准适用性问题召开了专题座谈会。金华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代表赶赴北京,主动汇报情况、反映企业难题。
功夫不负有心人。市场监管总局在这次答复中一锤定音:新型平板走步机是一种创新产品,应明确其为“走步机”,无须符合跑步机的标准。
“金华市政府部门的努力,为企业争得了权利,也为全国同类企业赢得了一张走步机新行业的‘准生证’。”日前,得悉此事的顾军辉异常开心。这也成为金华市市场监管部门立足“三服务”助推企业创新升级的成功案例。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面对层出不穷的新事物、新知识、新问题,金华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做好创新产品的跟踪指导,加强前置服务,助推企业创新升级高质量发展。
□傅一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