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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出台8条企业职称评价政策 为企业放权松绑

2019-06-13 17:04:13 央广网

央广网天津6月13日消息(记者贾立梁)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天津市人社局着眼解决“谁用人谁评价”“干什么评什么”“干得好就能评”问题,日前创新推出8条企业职称评价政策,切实为企业放权松绑,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一是鼓励企业自主聘任和自主评审职称。对博士、博士后或取得助理级职称2年以上的硕士,企业可自主聘任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同时,打破了企业人才职称评审的级别限制。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企业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对应用型人才,申报职称时可凭专利、项目、案例、研究报告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的核心人才,可由企业董事长签署《业绩证明函》,用于替代论文。在认定企业人才的继续教育学时方面,可凭企业认定的内部培训、同业交流等替代专业科目学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可从公需科目指导目录中选取主题,自主组织培训并可认定学时。

天津市人社局在官网和手机APP“政策一点通”栏目中,已通过发布职称评价最新政策、各职称评审机构和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方便企业和人才查询。此外,天津进一步完善了“天津市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全市各专业、各级别职称评审全覆盖,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网上查询”,做到“信息多跑路”“人才少跑腿”。

记者了解到,进一步为人才减负,天津市各职称评审机构向职称申报人收取的职称评审费一律取消。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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