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监管服务高质量发展
——访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化文
2019年,吉林省市场监管厅不断深化改革、筑牢基础、创新举措、提高效能,努力构建市场监管工作新格局,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近日,本报记者专访了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化文。
记者:推进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是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请问吉林省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刘化文:自2015年开始探索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数字吉林”建设为引领,充分运用“互联网+”,自主开发了市场主体准入e窗通系统,实现了市场主体全区域、全类型、全流程电子化登记,电子档案自动生成,实现了总局提出的“无纸化、无介质、零见面”目标。自去年9月市场主体准入e窗通上线运行以来,全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数量达110971件,同比增长48.9%;新设立企业达44299户,同比增长15.4%;来自全球33个国家(地区)以及全国32个省份(包括港澳台)的申请人通过该系统办理了企业登记注册业务。下一步,我们将在不断优化完善准入e窗通系统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注销e窗通和许可e窗通系统建设。此外,我们还将全面推广“政银合作”,力争今年年底前在全省3750个银行网点全部实现营业执照全省通办、异地可办、就近能办。
记者: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请您介绍一下吉林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刘化文:2016年,吉林省在全国率先建成了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组织3150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一单两库一细则一计划”,46个省级部门共梳理检查事项371项,入库市场主体达220.5万户,实现了检查事项、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三个全覆盖”。近期,我们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内部联合检查,促进市场监管机构整合、职能融合;通过跨部门联合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减少对企业的干扰;通过涉企信息归集,进一步加大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力度。
记者:吉林省将如何推动“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
刘化文:“放心消费在吉林”已经连续两年被吉林省政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全省参创企业达3.5万户,目前累计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109个。今年,我们将以门店(企业)和商圈(街区)为创建重点,会同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围绕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领域,以货真价实、质量安全、诚信经营、服务优质、纠纷快处为目标,引导经营者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此外,我们在全国第二个倡导推行了线下销售商品无理由退货制度,在东北三省率先启动了消费环境指数研究,这些好的制度和措施我们会继续保持下去,并逐步推向深入。
记者:您能简单介绍一下吉林省出台的《吉林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吗?
刘化文:《吉林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最主要的特点有三个:一是奖励额度大。《办法》规定,根据举报情况与案件查实的吻合度,分别按罚没款金额的8%、5%和3%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对举报内容涉及民生关注的、关乎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单笔奖金不低于50万元,最高可达100万元。二是奖励范围宽。过去举报奖都是针对举报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一奖励,而该《办法》将生产领域、流通领域、消费领域的违法行为举报全部纳入奖励范围,共涉及5个方面12类违法行为。三是鼓励违法主体内部人员举报。《办法》规定,内部人员举报奖励的金额在原标准基础上加一倍。目前,有5件举报已兑现奖金。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