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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

2019-06-11 16:07:40 交通运输部网站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全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按照《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要求,近日,省厅下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责任落实,普及安全法制,传播安全知识,增强应急意识,精准施策,有效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持续推动全省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为确保活动落实,省厅成立了由副厅长朱韶星任组长、厅安委办主任陈德华任副组长、厅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组员的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组织,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实施方案》确定了此次活动的内容:一是开展主题宣讲活动。要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要通过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研讨、走进企业进行交流等活动,交流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的经验做法,汇智聚力助推交通运输安全发展。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深入一线班组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要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会诊,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开展公路水路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分析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开展特色宣教活动。要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道路水路客运站、旅游车船等公共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台,引导群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要开展“平安交通”安全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总结、交流、共享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实践成果、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平安交通”引领下安全生产工作新路径。要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研讨等形式,交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做法,探讨提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水平的思想举措。三是开展化解重大风险活动。要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的通知》精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加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暗访抽查力度,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或综合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要组织“保护通航水域环境,共建水上平安交通”为主题的水上搜救暨船舶防污染演习,进一步提升水上快速救助及应急协调联动能力;组织开展以“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火灾事故”为主题的应急演练,提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急指挥、联动协调能力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以“高速公路收费站车辆火灾事故”为主题的应急演练,提升收费站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实施方案》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按照省厅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实际,增加活动的创造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6月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突出出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要联系实际,着力推进。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年度部署的“七项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努力打造安全生产月特色活动。三是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要及时总结活动成果 ,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要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全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治理到位、事故防范到位。(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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