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4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眉银罚字〔2019〕1号)显示,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超期或未报备结算账户资料、虚报金融统计数据、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共四宗违法行为,被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分别采取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万元;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万元;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两项违规行为,合并处罚20万元,并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合计处以罚款2.1万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4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眉银罚字〔2019〕1号)显示,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超期或未报备结算账户资料、虚报金融统计数据、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共四宗违法行为,被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分别采取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万元;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万元;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两项违规行为,合并处罚20万元,并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合计处以罚款2.1万元。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