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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2019-05-15 23:36:55 广西日报

记者从5月14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的视频部署会上获悉,我区从5月15日至6月30日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飓风行动”。

据了解,2018年以来,全区公路上(不含城市道路)发生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交通事故分别为1844起和595起,分别造成1932人、621人死亡,各占公路死亡事故总数的45%、13.4%和死亡人数的44%、13.1%。为迅速扭转当前我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开展“飓风行动”。

行动期间,全区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按照“六个一律”要求严格执法:一是对摩托车酒后驾驶达到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拘留;二是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一律依法拘留;三是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或在驾驶证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拘留;四是对摩托车逾期未年检的,一律责令限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逾期未报废的摩托车,一律强制报废;五是对每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较大交通事故,一律开展事故深度调查,深究道路、车辆、人员和管理责任;六是对“六个一律”要求落实不力、事故多发的地区,一律进行约谈、警示、通报,必要时建议组织部门对责任领导采取组织处理。同时,执法过程中,对各类公然阻碍民警、辅警执行职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将结合实际情况依法严肃打击处理。(记者 周珂 通讯员 唐志平)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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