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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药材标准》 6月1日起实施

2019-04-25 10:03:47 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马彦铭)近日,河北省药监局正式发布《河北省中药材标准》,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作为河北省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将填补河北常用中药材与饮片监管空白,有效促进河北中医药事业发展,保证人民用药安全。同时,也将从技术层面更好地促进我省中药材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道地化发展,对树立河北省道地药材品牌效应发挥重要作用。

专家介绍,标准注重质控指标的专属性,检验方法的科学性、合理性,正文部分收载了牛蒡根、金莲花、雪梨等国家药品标准未收载而省内常用到的中药材品种123个。标准正文采用《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写格式并借鉴其检测方法,建立了显微、薄层色谱等专属性强的鉴别方法,水分、总灰分、酸不溶灰分、重金属、砷盐等检查项,浸出物、特征图谱及含量测定等方法。并包含性味与归经、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贮藏、注意等内容。每个品种后的“起草说明”严谨详细地介绍了标准中每个项目制定的实验过程和实验数据,并附了性状图,显微照片,薄层色谱图,液相、气相色谱图,以更好地指导在研究、生产、经营、检验和监管方面的应用。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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