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完成全国首例商标专用权保险赔偿
得力集团收到3.9万余元赔偿款
本报讯 日前,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共同承保的得力集团商标专用权保险赔偿顺利完成,赔偿款39456.5元支付到位。这是自去年6月浙江宁波首创商标专用权保险以来完成的全国首例商标专用权保险赔偿。
去年10月,得力集团将3家企业告上法庭,诉被告侵害得力商标专用权。立案后,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当年12月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判决3家被告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得力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并赔偿得力集团经济损失。宁波市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得知法院判决结果后,随即指导得力集团启动保险求偿程序。
据了解,作为全国首创的保险项目,宁波商标专用权保险包括商标申请费用损失补偿保险和商标被侵权损失补偿保险两大创新产品,匹配了普惠服务和增值服务,致力于实现经济补偿、维权援助和法律咨询三大功能。其中,商标申请费用损失补偿保险的主要保障对象是拟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宁波企业,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因近似原因被驳回、导致未能注册成功的,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申请过程中产生的注册费、代理费和规费。商标被侵权损失补偿保险的主要保障对象是宁波市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浙江省老字号和地理标志商标以及有良好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企业,对于任何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或授权的商标使用行为,在行政部门查处或司法部门判决构成商标侵权后,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企业在维权中产生的调查费用、法律费用和法院判决的直接损失。
目前,该保险已经承保企业19家,涉及商标1300多件,理赔报案9件。
□文 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