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了刚刚批准发布的8项湖州市地方标准。《美丽航区建设规范》《美丽码头建设规范》《港航美丽窗口建设规范》《农村社区建设与服务指南》《乡村旅游示范农庄评定规范》……细看这些市级标准的内容不难发现,“美丽”“宜居”正成为湖州市地方标准的“关键词”。
“美丽”“宜居”是湖州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是湖州市各级政府努力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在各级各类标准制定发布的过程中留下了不少湖州“足迹”。
2015年6月1日,以安吉县政府为主起草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发布实施,标准的发布改变了以往美丽乡村建设方向性概念,转化为定性、定量、可操作的工作实践,为全国提供了框架性、方向性技术指导,成为全国首个指导美丽乡村建设的国家标准。2018年1月1日,《美丽县域建设指南》县级地方标准在安吉县正式实施。《指南》引用县域建设相关指导文件和上级标准达67项,对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等重要指征项目首次进行了量化规范,共涉及相关指标122项,为全省乃至全国“美丽县域”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为实现中国美丽县城目标提供技术支撑。
标准助推高质量赶超发展,标准代表湖州高品质生活水平。湖州市加快打造美丽宜居城市暨“三服务”活动推进大会召开后,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努力发挥标准的引领和指导作用。通过积极引导和推动各方力量,湖州市确定了第一批143项核心标准研制清单,计划构建起包括生态、制造、服务、农业、建设、民生、治理7个方面34个标准子体系的湖州标准体系。湖州市突出围绕打造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目标,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为切入点,进一步拓展和整合美丽乡村、城乡一体、现代农业等现有标准体系,加快形成涵盖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治理、乡村文化、机制建设5个方面的乡村振兴标准体系,确保在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实现“有标可依、有标可循”。
据悉,湖州市今年年底前将完成发布乡村振兴地方标准15项以上。
□孙建新 黄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