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天津严打“套路贷”鼓励举报非法放贷线索

2019-04-10 15:52:26 新华网

新华社天津4月9日电(记者周润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近日决定,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严厉打击“套路贷”等非法放贷涉黑涉恶活动专项行动,鼓励举报非法放贷线索。

当前非法放贷活动猖獗,大量无放贷资质的非持牌机构将黑手伸向了广大市民和在校大学生群体,通过“培训贷”“校园贷”“现金贷”“手机售后回租”等“套路贷”形式,诱导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借贷行为,造成了个人和家庭财产损失,影响了个人学习和生活,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天津市民和市各高校在校大学生发现天津市注册的非法放贷组织和非法金融活动线索,可向天津市各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天津市派出机构举报,向天津市各级公安机关报案;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市金融局(市处非办、市整治办)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电话、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法律咨询服务专线或通过邮箱等渠道进行举报。

天津市金融局(市处非办、市整治办)将紧密会同市扫黑办、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对经核实的线索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和在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说,举报前,请尽量了解非法放贷机构、网址、App、公众号名称、注册地等基本信息,收集好借贷合同、“砍头息”、畸高利率、被暴力催收、非法拘禁、骚扰催收、非法获取个人通信录信息、非法获取个人隐私信息、被诱导参与“手机售后回租”或“培训贷”等非法行为的相应证据材料。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