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要求
食品安全零事故 明厨亮灶全覆盖
本报讯“力争到2019年底,实现‘零事故+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即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实现‘零事故’(不发生一般以上食品中毒事故),全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率达100%。”3月27日,福建省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吹响了新一轮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号角。
据了解,3月16日国务院食安办召开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泉州市高度重视,立即着手起草《泉州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经多番征求意见和修改,3月27日,该方案由市食安办在全市印发实施。
为明晰权责,行动方案对各相关单位的职责进行了分工,就如何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提出7项措施,包括建立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等。
在建立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方面,方案指出,各级食安委要适当增加校园食品安全在治理餐桌评价体系中的分数占比,将相关内容纳入综治(平安建设)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
在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方面,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根据发现的隐患及问题,向相关学校(托幼机构)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施销账式整改;要严厉查处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无证经营、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城市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取缔校园周边无证食品流动摊贩。
在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方面,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重点监管计划,增加检查频率和抽检批次。教育、市场监管、卫健、城市管理等部门要针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外托管机构、校外食品流动摊贩、农村学校二次供水等监管薄弱点和风险点,持续推进建章立制,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探索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
在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推动建设覆盖全市的校园明厨亮灶公共服务平台,力争到2019年底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实现明厨亮灶。教育部门要引导学校(托幼机构)成立家委会或学生膳食委员会,鼓励家长代表、在校师生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推进“一品一码”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全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主要食材品种100%纳入电子化追溯体系。卫健部门要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要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确保每学年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不少于4课时,实现食品安全教育教师、教材、课时“三落实”。
□苏晓晖 陈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