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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平经纪重庆分公司因委托未持有执业证书人员从事保险业务被处罚

2019-02-11 21:11:06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2月11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发布的渝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深圳美臣泰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泰平经纪重庆分公司”)因委托张某等11名当时未取得泰平经纪重庆分公司发放的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经纪业务被处罚。

泰平经纪重庆分公司上述委托未持有本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人员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行为,违反《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根据《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八条,对泰平经纪重庆分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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