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广西防城海关:5万条走私烟用于焚烧发电

2019-01-28 16:05:52 经济日报

广西防城海关 5万条走私烟用于焚烧发电

本报讯 记者童政、通讯员彭祥报道:海关通过焚烧的方式销毁走私物品,现场冒起浓浓大烟的场面大家可能都不会陌生。近日,在广西钦州海诺尔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海关集中销毁的5.4万条走私香烟被源源不断地送进了热电厂的燃烧炉,燃烧产生的热量最终变成了电源。

据悉,本次销毁香烟总重量近15吨,市值超过400万元,估算能发电约5000千瓦时。

此次销毁的涉案香烟是防城海关积极开展的“国门利剑2017、2018”专项行动中查获并已办理结案的香烟,以中高档香烟为主。由于中高档品牌的出口香烟与同品牌内销的国产香烟价格差距较大,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受高额利润驱使,在非设关地走私专供出口的国产卷烟“倒流”入境,严重损害了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对此,防城海关缉私部门坚持多措并举严厉打击走私香烟活动,强化情报经营,加强同工商、烟草管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大辖区巡查、查缉力度,全面做好对重点香烟走私通道和走私窝点的封堵查缉,将“破大案、打团伙、端窝点”作为遏制辖区走私的有效手段,深入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

走私香烟流入国内后,将严重扰乱国内烟草市场秩序,且走私香烟品质无法保证,对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根据要求,海关罚没走私卷烟,一律由海关、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销毁处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市场。与以往对香烟碾压后混合生活垃圾深坑填埋相比,此次采用委托专业机构焚烧发电的方式对走私香烟进行销毁,不仅效率高、费用少,还能通过发电产生附加值,并彻底杜绝以往露天焚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