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天津调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取消蓝色预警

2019-01-08 13:46:24 央广网

央广网天津1月8日消息(记者陈庆滨)记者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于2013年10月正式颁布,经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四次修订,是天津市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主要依据,为降低污染峰值、保护公众健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8年8月,天津组织开展《预案》第五次修订工作。并经市政府同意于2018年12月28日正式印发实施。

据介绍,此次新修订的《预案》将预警分级由原来的蓝、黄、橙、红四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取消原有的蓝色预警,改为由生态环境部门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同时将原橙色预警启动条件“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调整为“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在黄色预警的启动和发布程序上,新修订的《预案》规定将原黄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批准,预警信息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调整为经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预警信息以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名义发布。

此外,《预案》还对应急响应措施进行调整。在公众健康防护方面,在各级别应急响应措施中分别列出健康防护指引、建议性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进一步增强对公众健康防护的提醒。在移动源减排方面,一是在橙色预警期间,在高速公路上对中型重型汽车不再采取限行措施;二是将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天津港由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调整为单双号限行,解决了因集疏港车辆严重积压产生的社会稳定及环境污染隐患。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