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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监局提示消费者: “保险投资”类企业存在风险

2018-10-11 10:13:11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苏向杲

北京保监局最新的风险提示指出,近期,在外省市出现了一些名称中含有“保险投资”字样的企业,该类企业往往存在以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诱导消费者进行其他金融投资甚至非法集资的风险。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防范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不受侵犯,北京保监局提示广大保险消费者应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目前北京地区无名称含有“保险投资”的企业,北京保监局也从未批准许可任何名称含有“保险投资”的保险公司或保险专业中介公司。消费者如需购买保险产品,应当到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进行购买,识别方法可登陆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及“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http://iir.circ.gov.cn)查询企业是否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资质。

第二,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相关业务均由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保险监管部门并未批准许可任何名称含有“保险投资”的企业开展上述业务。请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正确认识保险投资相关概念,提高警惕意识,谨防欺诈风险。

第三,消费者要理性投资,注意辨别市场上各类投资、理财企业所销售的理财产品是否真实合法,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勿受“高额回报”诱惑,以免受到欺诈或误入非法集资陷阱,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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