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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进一步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2018-07-23 20:29:00 新华网

新华社重庆7月23日电(记者栗建昌、韩振)23日,重庆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大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自主经营权等。

1997年直辖以来,重庆民营经济发展较快,2017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0.5%,占税收总额比重达到57.6%,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5.2%。尽管如此,重庆民营经济呈现出总量规模不大、优质企业不多、创新能力不足、品牌建设不足等特征。

为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重庆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大会,并制定发布实施意见,从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社会氛围、弘扬精神等方面,为民营企业家营造健康成长的环境。其中在法治环境上,重庆提出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自主经营权等。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增强企业家财产安全感。认真解决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对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民营企业和投资人申诉案件依法甄别,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错案冤案,要依法给予纠正并赔偿当事人损失。妥善解决民营企业产权历史遗留问题,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同时,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家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

依法保护创新权益方面,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体系,加快修订《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加大知识产权侵权保护力度等。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方面,党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干预企业依法经营活动,不得以评比、达标、表彰等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或变相收费。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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