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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全国经济普查中重点防范惩治统计造假

2018-07-11 10:08:25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10日消息(记者何源)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新办今天(10日)举行政策吹风会,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下一步的经济普查中,将重点防范惩治统计造假,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今年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涉及国民经济行业18个门类和1个行业大类,包含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约3000万个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6000万个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包括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能源消费、研发活动等情况,全面调查我国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布局和效益,摸清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为宏观调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统计信息支持。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贾楠表示,修改后的经济普查条例适当调整了普查方法,降低了普查成本和普查对象负担。小微企业数量快速增长,如果对所有企业的各方面情况都进行全面调查,组织实施的难度大、成本高。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对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等也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地方政府、统计机构等相关负责人一旦出现统计造假,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调查对象出现拒报、虚报、篡改普查数据等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各级普查机构将坚持查实情、报真数,依法普查。

贾楠表示,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管理的依据。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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