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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调整大米税目税率

2018-06-28 17:08: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海关总署官网获悉,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为适应技术进步和贸易发展需要,根据国内大米行业标准变化情况,自2018年7月1日起,对进出口税则大米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进出口税则大米税目税率调整表》详见财政部网站。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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