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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公布

2018-06-28 17:07: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海关总署官网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对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允许进口的固体废物应当从《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目录》进口,并办理报关手续。

二、进口者申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时应填写《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目录》中的关区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40号》同时废止。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目录

序号

直属海关

关区代码

口岸名称

运输方式

1

天津海关

0202

天津港口岸新港港区

海运

2

石家庄海关

0412

唐山港口岸曹妃甸港区

海运

3

大连海关

0908

大连港口岸大窑湾港区

海运

4

上海海关

2225

上海港口岸外高桥港区

海运

5

上海海关

2248

上海港口岸洋山港区

海运

6

南京海关

2327

太仓港口岸

海运

7

杭州海关

2981

嘉兴港口岸

海运

8

宁波海关

3104

宁波港口岸北仑港区

海运

9

福州海关

3508

福州港口岸江阴港区

海运

10

厦门海关

3708

厦门港口岸海沧港区

海运

11

青岛海关

4258

青岛港口岸

海运

12

广州海关

5119

南海港口岸

海运

13

广州海关

5166

南沙港口岸

海运

14

深圳海关

5304/5349

深圳蛇口港口岸

海运

15

黄埔海关

5216

虎门港口岸

海运

16

江门海关

6821

新会港口岸

海运

17

湛江海关

6711

湛江港口岸霞山港区

海运

18

南宁海关

7203

梧州港口岸

河运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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