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25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公告称,依据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分指挥部《关于印发天津市2017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散煤分指函〔2017〕14号)文件的要求,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对2017-2018冬季各区集中采购的农村用无烟型煤开展了质量抽检。
本次抽检对各供煤企业的本地生产仓库及配送环节全部进行了抽检,按照强制性地方标准DB12/106-2015《工业和民用煤质量》及各区政府对无烟型煤的采购合同中的质量约定指标分别检测并进行判定。共抽检民用成型煤378批次,抽样代表量共计27.989万吨。经检验,所抽检无烟型煤全部符合DB12/106-2015《工业和民用煤质量》及各区政府对无烟型煤的采购合同中的质量约定指标,合格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