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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发布野生动植物禁猎禁采通告

2018-06-13 09:51:17 央广网

央广网乌鲁木齐6月12日消息(记者蒋雪娇 乌鲁木齐台记者弓璇)即日起至2022年6月1日,乌鲁木齐市禁止采集野生植物和猎捕野生动物。

乌鲁木齐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禁止猎捕野生动物和采集野生植物的通告》,除科学研究、疫病监测其他特殊情况外,凡违反《通告》规定,非法猎捕(采)野生动植物的,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到,在新疆常见的野生植物包括雪莲、贝母、肉苁蓉等,野生动物包括呱啦鸡、野猪等。近期,将把通告的内容制作成宣传告知栏,并安装在米东区的哈熊沟、白杨河,达坂城区的东沟乡、西沟乡,天山区的红雁池,乌鲁木齐县的板房沟乡、水西沟乡等地。

禁猎期间,乌鲁木齐市民若发现乱捕滥猎等行为,可向林业部门或森林公安进行举报。市林业局(园林管理局)举报电话0991-5839669,市森林公安局举报电话0991-3852955。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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