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6日讯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18年5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显示,北京国创通畅路桥养护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被罚款1万元。
昌环保监察罚字〔2018〕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3月24日对北京国创通畅路桥养护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在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西李庄村南的实际经营地址从事生产铺设公路用的沥青,其厂区东部一处砂土料堆没有密闭贮存,也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有效覆盖。以上事实,有现场照片及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凭。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对北京国创通畅路桥养护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