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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将整合11项企业证照事项 推行“四十四证合一”

2018-05-25 10:27:51 央广网

央广网银川5月24日消息(记者徐升)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消息,宁夏将国家层面整合的证照事项全部纳入自治区“多证合一”改革范畴,再将11项涉企(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称企业)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中,实行“四十四证合一”。这是继全面实行“三十三证合一”后,宁夏又一“多证合一”改革举措。

据介绍,11项涉企证照事项分别为粮油仓储企业备案、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备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分支机构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气象信息服务企业备案,证照事项涉及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10个部门,被整合后原证照将不再发放。为确保“多证合一”改革落地生根,此次改革将继续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登记、备案等信息采集推送,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接收认领。

去年,宁夏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以及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了8个部门的涉企证照事项,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28个登记备案证、照、表合并登记,实现了企业注册登记“三十三证合一”。

今后,宁夏将对“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对目录以外符合整合要求的证照事项,分期分批纳入“多证合一”范畴,做到成熟一批、整合一批,但对法律法规明确为行政审批和许可性质的涉企证照事项,不予整合。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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