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5月22日讯 近日,湖南证监局发布[2018]10号、1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长沙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能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分别采取了责令改正和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近日,湖南证监局对博能科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查,发现该公司自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累计向实际控制人杨代斌、王莲夫妇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4928.86万元。目前,尚有2769.06万元未予归还。
上述资金占用行为未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该办法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博能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杨代斌、王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湖南证监局也提醒该公司停止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改正,在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后,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视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