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5月9日讯 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对杭州观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观复投资)法定代表人傅康洲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近期,浙江证监局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开展2018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工作。在对观复投资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不配合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要求观复投资法定代表人傅康洲接受监管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