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17日讯 原中国银监会网站17日公布了河南银监局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豫银监罚决字〔2018〕30号)。
决定书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刘健,该分行存在以票据投资形式代替贴现且资金回流出票人;票据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的违法违规事实。
河南银监局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号)第二条、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7〕216号)第三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203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罚款50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