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17日讯 近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发布“关于对浙江丹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称,浙江丹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浙江监管局责令整改。
公告显示,浙江丹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未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按合同约定管理私募基金及向投资者披露基金信息等违规行为。
浙江丹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西刚,其在担任公司董事长、基金经理期间,未能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应对以上行为负责。
浙江丹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浙江丹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赵西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