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4日讯 近日,好利来时任董事黄舒婷因违规减持股份,被厦门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告显示,2017年9月27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黄舒婷辞去好利来董事职务的申请,审议通过选举新董事的议案。当日,黄舒婷通过全资拥有的持股平台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减持好利来股票19万股,成交金额1064万元。该减持行为与黄舒婷在好利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作出的“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好利来股份”的公开承诺相违背。
厦门证监局认为,黄舒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曾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的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六条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黄舒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