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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台风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

2017-07-30 15:02:06 福建日报

第9号台风“纳沙”29日19时40分在台湾宜兰东部沿海登陆,预计以20公里左右的时速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将于30日凌晨到上午在惠安到连江一带沿海再次登陆。第10号台风“海棠”29日19时中心位于福清西南约810公里海面上,最大风力8级,预计以10公里左右的时速向东北方向移动,擦过台湾西侧后,向我省中北部沿海靠近,对我省造成较严重影响。根据《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于7月29日21时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Ⅱ级。

29日,福建省防指总指挥、副省长黄琪玉再次强化部署第9号台风“纳沙”防御工作。

黄琪玉指出,据会商研判,受双台风影响,我省将出现大范围风雨天气,容易引发山洪、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

黄琪玉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突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落实群防群测机制,及时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确保人员安全。要突出陆上防风,及时加固或拆除易不稳定的临时搭建物、广告牌等。要突出城乡防洪防涝,抓紧预排预泄,降低内河水位,清除阻水杂物,备好抽排水设备、沙袋等,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内涝灾害。要突出重点部位监管,全面巡查各类水库、堤防,及时发现险情隐患,迅速落实排险和应急处置措施;要及时关闭景区景点、疏散游客;督促暑期培训机构全面停课,确保学生安全。要突出渔业安全监管,严防回港避风渔船擅自出海,严防转移上岸人员擅自返回。(记者 张静雯)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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