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政策>>

重庆出台村镇供水条例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2016-11-30 15:02:3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重庆11月29日电 (钟旖)记者29日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共七章五十七条,从规划与建设、产权与管护、水源与水质、供水与用水、法律责任角度,涵盖了村镇供水的各个方面。

“‘十一五’以来,重庆在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累计投入资金109.55亿元。截至2015年底,建成各类村镇供水工程50.91万处,设计供水能力379.5万立方米,设计供水人口2307万人,实际供水入户人口1838万人。”重庆市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贾天平说。

贾天平透露,目前重庆已基本形成了场镇以规模化供水为主,农村以小型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为主的村镇供水格局,但仍存在巩固提升难度大,工程管护、水质检测不到位,水价机制、供用水关系不规范等问题。“十三五”期间,国家和当地还将投资50亿元用于村镇供水的巩固提升和加强管理。

条例明确,村镇供水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并规定村镇供水规划建设的重点是城市供水工程和规模化村镇供水工程管网延伸、更新改造和巩固提升现有村镇供水工程。

“重庆村镇供水工程规模普遍很小、水处理设施不足。”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张山透露,条例在建立村镇供水经营管理规则上作了相关规定,要求新建规模化供水工程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已建规模化供水工程水质未达到标准的,应当及时更新改造,限期达到标准。此外,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也应当不断提高水质,逐步达到标准。

张山认为,该条例的出台对于改善当地村镇居民饮用水条件,促进村镇供水安全,维护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村镇供水将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