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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食药检院入选国家食品复检机构名录

2016-11-12 09:25: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近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业部共同公布第三批食品复检机构名录,浙江省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依托国家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功入选国家食品复检机构名录。此前,该省系统尚无所属食品复检机构,因此实现食品复检机构“零的突破”是全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重点目标。此次,该省入选名录的共有三家单位,绍兴市是唯一一家地市级入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如果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抽检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并由监管部门在国家公布的食品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因此,国家对食品复检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水平要求甚高。

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依托国家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凭借国际一流的硬件设施、高素质的技术人才队伍、严谨科学的管理体系及扎实的科研创新基础,与省食药检院、杭州市食药检院一道获批成为国家食品复检机构,复检项目覆盖农药残留、重金属、非法添加物、食品添加剂、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营养成分、相应的质量指标等7大类。入选国家食品复检机构名录标志着我院综合检验检测能力位列全省甚至全国系统前茅,得到国家权威部门认可。此将为食品安全监管履职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撑,为有效保障我国食品安全作出了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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