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政策>>

食药总局要求严禁将甲醛用作农产品防腐剂

2015-06-23 14:23: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随着种植技术的进步,现在人们一年四季都可以吃上新鲜的蔬菜,就像以前我们只有在入冬才能吃到的大白菜,现在可以随时在市场上买到。现在却有许多黑心商贩为了让白菜保持新鲜,对白菜喷洒甲醛。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定州市北平谷蔬菜批发市场志义菜站使用甲醛对白菜进行保鲜防腐违法行为的通告。


  通报显示,据河北电视台6月9日报道,定州市北平谷蔬菜批发市场志义菜站使用甲醛喷沾白菜保鲜防腐问题。经河北省食药监局核查,该菜站负责人吴志义承认报道内容基本属实。

  日前,定州市公安机关已将犯罪嫌疑人吴志义刑事拘留。国家食药监总局已责成河北省食药监局对批发市场开办者进行调查,追究其管理责任。

  据了解,甲醛对人体有毒有害,被列入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在蔬菜中使用属违法添加。专家建议,在购买蔬菜的时候,不要盲目的追求蔬菜水果的外观、品相,要对选购的蔬菜进行彻底的清洗、浸泡。

  对此,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及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严禁经营者将甲醛作食用农产品防腐剂使用;严禁非法或超范围使用防腐剂、保鲜剂。对发现使用违禁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添加剂保鲜防腐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此外,国家食药监总局还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蔬菜、水果、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的监督抽检,重点检查农药、兽药残留超标,违法使用添加剂保鲜防腐等安全性指标,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对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对媒体监督和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蔬菜、肉制品等质量安全问题线索,要及时核实,依法处置。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