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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线索 克难制胜——山东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无产品标识口罩案

2020-10-23 18:04: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破了原本平静安详的生活。疫情防控期间,口罩成了市场流通的“硬通货”,急速增大的需求带来口罩生产经营规模大幅提升,部分用于防疫的口罩存在质量不达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和“三无”等违法违规问题。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山东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有这样一群防疫物资质量安全的“守护者”,他们在查办口罩违法案件时,不怕吃苦,迎难而上,分工协作,与违法嫌疑人斗智斗勇,圆满完成了案件的查办工作,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4月27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一份天津西青区市场监管局的协助调查函,厚厚的文件里有当地派出所及市场监管局的多份文书、案件取证、物流数据和微信转账图片,并附有实物口罩一包。青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七大队执法人员了解到,天津市当地一家企业于疫情防控期间准备复工,计划购进1万只口罩给复工员工使用。由于当时防疫物资紧缺,辗转多个渠道终于在网上从武汉人张某手里买到口罩,并以每只口罩16元的价格付款。但收到口罩后,却发现产品本身无任何标识,外包装无厂名和厂址,就连基本的商品名称也没有。这家企业怀疑产品有问题,于是与张某协商退货,但并未有结果,于是向天津西青区派出所报案,并向市场监管局举报。

由于张某当时出售口罩时提供了青岛沃普艾斯日用品有限公司资质及产品检验报告,商品物流信息显示寄货人为解某琴,邮寄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青岛农商银行莱西姜山支行。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请求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协助调查青岛市沃普艾斯日用品有限公司销售“三无”口罩及口罩寄货人解某琴的相关情况。

收到协助调查函后,青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七大队执法人员精心研判寻找线索,经过周密部署后于4月29日前往莱西市对青岛市沃普艾斯日用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

在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于2月19日复工,由当地经济委员会开具了复工证明,而天津转来的协助调查函中的检验报告日期则为2月2日,从日期上可初步认定张某提供的口罩检验报告是伪造的。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该公司疫情之前并未生产过口罩,一直生产的是艾灸贴的相关产品,公司也没有叫解某琴的员工。

为了更准确地掌握案件的情况,执法人员邀请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口罩抽样人员现场核对,该公司所生产的口罩与涉案口罩样品为不同产品。两种口罩的无纺布层数不同、纹路不一样,耳带绳焊接方式也有较大差异,沃普艾斯企业生产的口罩熔喷布层细腻顺滑,涉案口罩样品则极为粗糙。

执法人员又现场调取了该公司自复工以来发往天津的产品数据,2月19日发货产品为热敷贴,2月22日发货产品为隔离衣,均无协查函中2月20日发货的口罩,且收件方均不是受害公司。至此,青岛市沃普艾斯日用品有限公司的嫌疑基本排除。

由于涉案产品为空白包装,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联系电话等信息,是典型的“三无”产品,普遍存在对当事人锁定难、取证难、定性难、查办难等实际问题。但执法人员没有放弃,他们重新梳理线索,发现张某出售口罩前提供给受害方的产品照片上显示口罩印有“棉花朵朵”的标识,此为青岛盛久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产品的标识。为保险起见,执法人员马不停蹄奔赴该公司进行调查。疫情期间,盛久公司生产的“棉花朵朵”口罩仿冒者众多,淘宝、微商冒用其标识的也很常见。执法人员在盛久公司经过比对,涉案口罩也不是该公司生产的产品。

此时,调查几乎陷入僵局,无法得知解某琴身份,也无法查证涉案产品来源。但执法人员没有气馁,他们决定以物流单信息作为突破口。由于物流单信息中只有发货地点(马路边)、发货人姓名(解某琴)。为了不打草惊蛇,先从发货地点和快递公司入手。他们驱车130多公里来到姜山镇,但由于发货地点不明确,执法人员逐一走访了附近的银行、商店了解发货人的信息,但都没有结果。面对困难,执法人员没有退缩,他们在手机地图上搜索了相关快递公司的办公地点后,顾不上吃饭,驱车赶往快递公司。在快递公司只能查到发货人的姓名和电话。快递员称,只知道发货人在附近上班,其他一无所知。案情又回到起点,锁定当事人仍然困难。

由于依据现有的手段不能仅通过一个手机号查到当事人的身份证、住址及其他情况,青岛市市场监管局积极与青岛市公安局沟通,说明案情,请求协助。青岛公安部门也非常重视,积极协调了莱西市公安部门配合。5月12日,在莱西市公安局食药环分队侦查大队的帮助下,执法人员通过查找涉案手机号掌握了解某琴的身份信息后却发现,该手机号不属于解某琴,而是属于一个叫解某红的人。通过户籍管理系统中照片分析,解某琴与解某红应为姐妹。

于是,执法人员决定对快递小哥、解某琴与解某红分成3组分别进行询问,并做好全程记录。通过询问,执法人员基本锁定了实际发货人为谢某红,发货时借用了其姐姐解某琴的身份证办理手续。谢某红成为本案关键突破口,她虽然承认以姐姐解某琴的名义往外发快递,却不承认涉案口罩是她发的,只说她在姐姐开的商场里帮忙,经常有镇上的人过来把快递放下让她们发走。而对货源从哪里来,是谁让她发的货等情况,拒不透露。面对当事人的否认,执法人员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讲解,通过长时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心理攻关,谢某红的心理防线出现松动,她在手机微信中反复点看微信聊天。通过这一细节,征得她本人同意,调取了手机里她与上家迟某凤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语音记录。在事实证据面前,解某红最终如实交代了货物的来源和去向。

经核实,解某红从姜山镇迟某凤手里以85000元的价格购得1万只口罩,以113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张某萧,盈利28000元。(迟某凤与张某萧均为莱西市姜山镇人,二人已另案处理。)通过在解某红手机上提取的快递信息,以及对迟某凤与张某萧的调查询问,包括张某萧与张某之间的转账记录,最终锁定了3人的违法行为,确认武汉人张某以160000元的价格从张某萧手中购买1万只口罩,张某萧则让解某红直接发货给天津受害公司。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销售无产品标识口罩的当事人解某红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2600元(货值金额20%)、没收违法所得28000元、罚没款合计50600元的行政处罚。相关案情结果已通报给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贾兴华 鲁菊)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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