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黑龙江省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响应省局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群众身边小事”专项治理工作。
结合“中秋”“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下发了《关于贯彻省局电动自行车工作会议精神 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监管工作的通知》,旨在通过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
市局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照省局会议要求,深入反思并查找本地区电动自行车监管工作中的不足,立即开展包括加强重点指标、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强化宣传引导在内的9项重点任务检查。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使用。
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市局成立了专门的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电动自行车的销售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在检查过程中,督导组细致地核对了电动自行车的尺寸、高度、电池电压等关键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检查了电池与合格证上标明的生产厂家是否一致,并核对了车辆合格证二维码信息与车辆指标的一致性。同时,督导组还向经销者耐心讲解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强调了电动自行车改装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并现场指导经销者完善进货检查验收台账和销售台账,督促经营者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已累计监督检查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55家,发现并整改问题8个。下一步,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群众身边小事”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让市民的出行更加安全、放心。(张萧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