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督促酒类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围绕“强化服务年”工作主题,结合“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和酒类食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工作,近日,山西省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规范酒类生产经营主体的提醒告诫函》,通过网络媒介宣传和酒类生产经营场所现场张贴等形式,持续加强宣传力度,督促酒类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自纠,合法诚信经营,规范全市酒类市场秩序。
《提醒告诫函》从酒类生产经营者应该取得的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禁止虚假和违法广告宣传、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工作等六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指导酒类生产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为全市酒类食品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规范指引。
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规范酒类生产经营行为,强化“特供酒”和酒类食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力度,分析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形成监管合力,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来源:山西省忻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