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连日来,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食盐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了食盐批发企业、超市、食杂店、大型餐饮单位、面制品生产加工、卤制品生产加工等经营主体,摸清食盐批零销售主体底数并建立台账。要求食盐批发企业全面应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全面加入“互联网+阳光仓储”,落实食盐采购制度;超市、食杂店要求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制度;重点从食盐的购货渠道、存放环境、销售情况、进货查验制度等方面查找问题,详细查看食盐的防伪标识、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贮存条件、供货商资质、进货凭证等信息。检查是否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是否查验资质和检验合格证明,索取电子一票通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票证,检查是否设立“未加碘食盐专区”、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注“仅供特殊人群食用”字样的消费提示。并要求大型餐饮单位、面制品生产加工、卤制品生产加工等经营主体,严禁从不具备食盐批发资质的单位违规购进食盐,认真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执法车辆24车次,检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5家,经营使用企业90余家,开展食盐专项宣传1场次,悬挂条幅2条,发放宣传资料900余份,对2家涉及购销台账不健全、索证索票制度未落实的商户责令整改,规范食盐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对辖区食盐经营企业及使用地商户继续加强监管,做好食盐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升食盐经营者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盐安全。(高治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