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你们市场监管局的确做得很好,我们企业心中有本帐。谢谢你们。”8月7日,当得知不予立案后,黄冈市天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盟公司)售楼部负责人霍剑对湖北省浠水县市场监管局建筑和金融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一再表示感谢。
前不久,浠水县市场监管局建筑和金融市场监管所接到黄冈市广告监测平台移交的关于天盟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的案件线索,经执法人员初步核查,该公司发布“房源信息不真实,涉及面积的,没有表明为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没有载明开发企业名称和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等涉嫌违法广告行为属实。
“为优化营商环境,对于天盟公司这种轻微违法行为,我建议先向其下达《行政指导警示书》,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及时改正了就最好不予立案。”该局政策法规股股长胡艳雄提出建议,执法人员认可。
7月底,经再次核查,天盟公司已将所有涉嫌违法广告牌匾全部拆除下架。因系初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浠水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天盟公司涉嫌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行为不予立案。
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该局近年来大力推行“六种文书”模式开展柔性执法。截至目前,共发送行政建议、行政劝导、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警示6种柔性执法文书48份,作出不予立案决定17件、不予处罚决定20件。(通讯员游海林 胡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