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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管局第一季度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2余万元

2024-05-09 17:34: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感谢桐木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为我挽回经济损失9600元,并退回所购买的电动三轮车。”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农民消费者刘伍平高兴地说。

今年以来,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聚焦民生领域,采取消费教育指导、倡导诚信经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压实主体责任、诉转案、社会曝光、纳入不良诚信记录等工作措施,举全力解决消费者所急、所难、所盼、所愁,做到:投诉一到、立即赶到、快速调解,化解消费纠纷矛盾,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今年第一季度,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共接收投诉、举报1259件,其中接收投诉874件,调解成功31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22.75万元;接收举报385件,属实立案30件。

在受理消费者投诉方面,接到消费者投诉874件,其中商品类投诉534件,服务类投诉340件,已办结768件,调解成功317件,争议金额272.88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22.75万元,诉转案12件。申诉内容主要集中于食品安全、售后服务、合同、质量、价格等问题。

商品类投诉情况,共接到商品类投诉534件,已办结469件,调解成功21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1.90万元。排名第一是食品类投诉,共接到食品类投诉181件,占商品类投诉受理总量33.89%,已处理156件,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为食物内有异物或变质、食品过期等;排名第二是服装鞋帽类投诉,共接到服装鞋帽类投诉55件,占商品类投诉受理总量10.30%,已处理52件,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为服装鞋类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不履行与消费者的约定等;排名第三是家居用品类投诉,共接到家居用品类投诉43件,占商品类投诉受理总量8.05%,已处理39件,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为商品标识标签问题、产品质量问题等。

服务类投诉情况,共接到服务类投诉340件,已办结299件,调解成功10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85万元。排名第一是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共接到餐饮和住宿服务问题投诉104件,占服务类投诉受理总量30.58%,已处理97件,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为团购套餐或代金券无法使用问题、住宿房费或押金退还争议等;排名第二是物业服务投诉,共接到物业服务问题投诉37件,占服务类投诉受理总量10.88%,已处理32件,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为电梯安全隐患问题、物业费价格争议问题等;排名第三是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投诉,共接到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问题投诉41件,占服务类投诉受理总量9.27%,已处理29件,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为预付卡侵权问题、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等。

受理举报情况,共接到群众举报385件,其中商品消费举报239件、服务消费举报146件,已核查365件,属实立案33件,已结案14件。举报问题主要为广告用语涉嫌虚假宣传、食品安全、价格违法、商标侵权等。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到各类经营主体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到经营主体调解消费纠纷等工作。

下一步,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调解处理消费纠纷力度,采取真心、诚心、暖心、倾心的服务举措,认真解决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烦心事、揪心事,打造成来宾放心消费环境。(鲁利军 廖胜华)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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