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近日,山西省举办“放心消费‘晋’万家”主题宣传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30周年宣传活动(晋中)。
晋中市副市长张王杰在致辞时表示,近年来,晋中市充分利用晋商文化“诚信经营”这一金字招牌,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全市56家创建主体被列入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培育库”。晋中市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抓好“3·15”系列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5个消费放心,实现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示范区域、示范行业全覆盖,以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晋中市经营主体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为着力推动晋中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全方位转型作出新的贡献。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建玉表示,放心消费关系千家万户,关系整个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充分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赔偿先付保障措施,推动异地异店线下退换货,引导线下实体店积极参加无理由退货承诺,推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推动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走深走实。要牢固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大消保”理念,加强工作联动,推动协同监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汇聚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强大合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活动现场,与会嘉宾为入选“2023年山西省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培育库”的企业颁发了证书。与会人员参观了晋中天美杉杉奥特莱斯消费维权服务站,查阅了消费投诉登记表。晋中市60余名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