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总局动态>>

1127个婴配乳粉配方通过注册

2024-02-28 11:11:42 中国质量报

新国标实施一周年

1127个婴配乳粉配方通过注册

本报讯 (记者 胡锡丰)2月26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自婴幼儿配方食品新国标(以下简称“新国标”)发布实施后,婴幼儿配方乳粉(以下简称“婴配乳粉”)产品配方按照新国标要求的注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共计1127个配方通过注册,包括境内926个、境外201个,对441个配方不予注册或未通过审评。

新国标是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于2021年2月22日公布。依据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规定,所有婴配乳粉企业均需按新国标研发调整配方并且重新注册,为此,新国标设置了两年过渡期,于2023年2月22日正式实施。

受企业短期内集中申报和疫情双重叠加因素影响,市场监管总局创新机制、统筹推进,精准指导,严格对配方的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严格对注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进行现场核查,全力推进婴配乳粉新国标注册工作。目前,全国婴配乳粉市场供应平稳、舆情反映良好、质量安全状况持续稳定,近3年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9.9%。

婴配乳粉按新国标要求注册后呈现三大特点:一是产品配方更加科学。企业按新国标要求加大研发投入,吸收国内外婴幼儿营养学最新研究成果优化配方设计,充分考虑我国不同年龄段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对营养素成分和含量进行调整。比如,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中“胆碱”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幼儿配方中增加了乳糖含量要求;所有添加二十二碳六烯酸(DHA)的配方均增加了添加量,配方更科学。二是标签标识更加规范。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新国标注册禁止对0~6月龄婴配乳粉进行任何营养成分声称,禁止对6月龄以上婴配乳粉进行铁、锌等必需成分声称;所有标称婴配羊奶粉的产品,其生乳、乳粉、乳清粉等乳蛋白全部来自羊;使用“基粉”为原料干法工艺生产的婴配乳粉,不得标注生鲜乳,防止误导消费。三是助力发展更加有效。新国标对企业提出更高要求,一些研发实力较弱或市场竞争力不强的企业主动退出婴配乳粉行业,境内外共有约20家企业未提出或撤销注册申请。新国标注册对重塑行业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据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做好婴配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工作,持续提升我国婴配乳粉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以高标准质量强省建设 助推海南自贸 ...

  • 创新为引擎 进取无止境——记“国家 ...

  • 盘点广汽“丰田、本田、传祺”:信号 ...

  • 北京通州:邀请市民随机“点单”

  • 江西于都:快检护航元宵节食品安全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