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新疆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交警队、税务局、保险公司及各乡镇,召开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专题培训会,全县120余户电动车经营主体参会。
会上,巴楚县公安局交警队宣读《巴楚县电动车管理方案》,明确电动车经营户权利和义务以及治理方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对电动车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出了要求,要求经营户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同时就电动车及头盔质量安全监管进行培训,宣贯电动车及头盔的相关国家标准、《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发放告诫书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任命电动车经营户质量安全总监及质量安全员,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立即对销售的电动车等相关产品开展自查,对非法改装的电动车,限期恢复原状,对不符合国家标准、不合格、无标签标识等来源不明的电动车,限期退货处理。
下一步,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加强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整治,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净化电动车源头市场,维护消费者道路交通安全。(通讯员 晚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