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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典型案例

2024-02-04 14:04:21 瓷都市场监管

江西省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办了一批燃气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件,有效防范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实现“依法查处一案、警示震慑一片”的治理效果,进一步夯实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现将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景德镇市某食品机械商场销售不合格的家用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案

2023年6月,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景德镇市某食品机械商场销售不合格的家用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货值金额二倍罚款,计人民币2000元整;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540元整。

经查,景德镇市某食品机械商场销售的家用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结构、关闭压力、出门压力和机械强度-耐冲击性不符合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定。

后处理情况:当事人已在店内张贴召回公告,召回了已销售的相关产品。

珠山区某酒店用品经营部销售不合格的家用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案

2023年8月,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珠山区某酒店用品经营部销售不合格家用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货值金额二倍罚款,共计人民币396元整;没收不合格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20个。

经查,珠山区某酒店用品经营部销售的家用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结构、关闭压力、出门压力和机械强度-耐冲击性不符合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定。

后处理情况:当事人已在店内张贴召回公告,积极召回已销售的相关产品。

景德镇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案

2024年1月,浮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景德镇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证,2023年10月,执法人员对景德镇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进行气瓶充装作业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后处理情况:当事人已按照要求,立即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对未实施充装前后检查的5只气瓶全部召回并进行充装前后检查和记录,召开警示教育会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消除安全隐患。

景德镇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案

2023年11月,珠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景德镇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案做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证,2023年10月,执法人员对景德镇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充装的50kg含外转接头的气液双相气瓶为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二项“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进行处罚。

后处理情况:当事人已对该气瓶进行送检并更换符合要求的阀门。

乐平市某液化气站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案虚假内容

2023年11月,乐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乐平市某液化气站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案做出罚款人民币32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证,2023年9月,执法人员对乐平市某液化气站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气站已充装的气瓶里有一只检验有效期截止日为2022年10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理情况:当事人已对气瓶进行送检处理,安全隐患消除。

乐平市某气站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逾期未整改案

2023年11月,乐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乐平市某气站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逾期仍未整改案做出罚款人民币1.7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证,2023年9月27日,执法人员在对乐平市某气站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气站未能提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2023年10月13日,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复查,发现其仍未能提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后处理情况:2023年10月20日,当事人已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安全隐患消除。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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