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有效促进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治理与司法衔接,日前,江西省泰和县市场监管局与泰和县人民法院联合印发《泰和县市场监管领域涉刑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协同工作规则》。
《规则》明确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列入范围,确立县人民法院及时将涉及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等市场监管领域罪犯信息抄告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收到信息抄告函及生效判决文书后,根据载明的犯罪事实,判定是否对应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违法行为,对符合列入情形的及时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自规则实行以来,根据法院判决对2位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下一步,泰和县市场监管部门和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规则》规定,定期抄告相关信息,及时将涉刑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杨小儿 胡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