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凤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全市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清罐”行动,全力维护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规范气瓶管理。检查气瓶充装单位是否设立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分区,并设置明显的隔离措施和安全标识;各区域气瓶摆放是否规范标准;气瓶储存安全管理制度、气瓶收发记录是否完备。
强化使用登记。检查了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建立气瓶电子管理台账及使用登记办理情况,核查产品合格证、定检报告、气瓶制造、检验钢印标志、下次检验日期等情况。
清理问题气瓶。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及时清理报废气瓶、超期未检气瓶、用户送达非智能瓶、瓶阀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等,做到应清尽清,坚决杜绝非自主产权气瓶等不合规气瓶被投入使用。
强调安全意识。同时开展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要求企业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扎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充装作业,强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次136人,检查液化气充装单位17家。检查中未发现不合格气瓶,对一些单位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员落实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已提出整改要求,目前全部整改完毕。
下一步,凤城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对充装单位进行巡查检查,严厉打击充装单位违法行为,保持源头治理高压态势,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刘娜)